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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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34
项目名称
对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农业局农业和畜牧执法支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主席令第49号)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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