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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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35
项目名称
对使用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农产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应当包装的农产品未经包装销售的;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农产品未按照规定标识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农业局农业和畜牧执法支队
实施依据

《农产品包装和标识管理办法》(2006年农业部令第70号)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2006年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五十一条、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处罚: (一)使用的农产品包装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二)农产品包装过程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的;( 三) 应当包装的农产品未经包装销售的;(四)冒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等质量标志的;(五)农产品未按照规定标识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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