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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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41
项目名称
对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04年主席令第26号)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两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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