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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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49
项目名称
对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号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实施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2001年国务院令第326号)第四十二条,假冒、伪造或者转让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农药登记证号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号、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生产许可证号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号的,依照刑法关于非法经营罪或者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登记证或者农药临时登记证,由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收缴或者吊销农药生产许可证或者农药生产批准文件,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业产品许可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一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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