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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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67
项目名称
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依据

《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2010年农业部令第6号)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第三十一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引进用于饲养的非乳用、非种用动物和水产苗种到达目的地后,未向所在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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