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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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902077
项目名称
对执业兽医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处罚
实施主体
农业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实施依据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农业部令第18号)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执业兽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主席令第87号发布,2013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并报原注册机关收回、注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一)超出注册机关核定的执业范围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二)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未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的。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三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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