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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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903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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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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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农业局 |
承办机构 |
廊坊市畜牧水产行政综合执法支队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2006年主席令第49号)第三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可以对生产、销售的农产品进行现场检查,调查了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关情况,查阅、复制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记录和其他资料;对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有权查封、扣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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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社会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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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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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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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