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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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000542264K-XK-0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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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道路货运经营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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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处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04年4月30日国务院令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一)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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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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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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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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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