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交通局
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01
项目名称
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扩建建筑物、地面构筑物或者未经许可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外修建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遮挡公路标志或者妨碍安全视距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路政管理处 廊沧高速公路廊坊路政管理大队 京台高速公路廊坊路政管理大队
实施依据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主席令〔1997〕第86号,2016年11月7日予以修改)第八十一条 行政法规: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3号)第五十六条

实施对象
违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