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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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22
项目名称
对不按照规定携带车辆营运证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运输管理处
实施依据

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六十九条 规章:2.《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82号)第八十三条第二款 规章:3.《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五十八条第二款

实施对象
违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
备注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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