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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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702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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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经营者已不具备开业要求的有关安全条件、存在重大运输安全隐患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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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处 |
实施依据 |
规章:1.《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八十七条 规章:2.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35号)五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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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违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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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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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要求改正且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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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