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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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702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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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客运经营者(含国际道路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及客运相关服务经营者不按规定使用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或者转让、倒卖、伪造道路运输业专用票证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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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处 |
实施依据 |
规章:《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82号令)第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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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违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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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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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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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