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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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48
项目名称
对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等行为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出租车管理处
实施依据

规章:《出租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第63号令)第四十一条

实施对象
违法的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备注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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