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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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54
项目名称
对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等行为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出租车管理处
实施依据

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七条

实施对象
违法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备注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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