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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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55
项目名称
对在机场、火车站、汽车客运站、港口、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的;转让、倒卖、伪造出租汽车相关票据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市出租车管理处
实施依据

规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第四十八条

实施对象
违法出租汽车驾驶员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备注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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