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交通局
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82
项目名称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基建处
实施依据

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1999〕21号)第五十八条 行政法规: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二条

实施对象
交通建设项目中标人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备注
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