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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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83
项目名称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基建处
实施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七十四条

实施对象
交通建设项目中标人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人,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10‰以下的罚款
备注
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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