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交通局
交通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702088
项目名称
招标人超过条例规定的比例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不按照规定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交通局
承办机构
基建处
实施依据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六条

实施对象
交通建设项目招标人
办理时限
一般程序案件:2个月办结;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3个月办结;经上级机关批准,6个月内办结。
收费依据和标准
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
交通运输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