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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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70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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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从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的认定:从事道路客、货运经营的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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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交通局 |
承办机构 |
市运输管理处 |
实施依据 |
行政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2004〕第406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第二十三条 规章:2.《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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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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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20日,承诺时限: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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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冀价行费字〔2016〕176号) 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理论考试每人58元;实际操作每人100元。 第一次补考免费,第二次及以上补考按考试费的50%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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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