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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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401998123N-XK-005—0000
项目名称
入海排污口位置审批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行政许可服务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2年8月23日主席令第九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入海排污口位置的选择,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海水动力条件和有关规定,经科学论证后,报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必须征求海洋、海事、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军队环境保护部门的意见。

实施对象
事业单位、企业、个人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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