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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401998123N-XK-007—0000
项目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批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行政许可服务科
实施依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国务院令第551号)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实施对象
企业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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