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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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202002
项目名称
对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规定的处罚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环境监察 支队 廊坊市环境稽查 大队 政策法规宣传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四十四条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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