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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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202048
项目名称
对以下行为的处罚:(一)未按照规定对废旧放射源进行处理的; (二)未按照规定对使用Ⅰ类、Ⅱ类、Ⅲ类放射源的场所和生产放射性同位素的场所,以及终结运行后产生放射性污染的射线装置实施退役的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辐射安全管理科 政策法规宣传科
实施依据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九条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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