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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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1209001
项目名称
现场监督检查
实施主体
环保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环境监察 支队 廊坊市环境稽查 大队
实施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地方法规:《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实施对象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及自然人
办理时限
随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环保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