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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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802043
项目名称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分、挪用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
实施主体
司法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
实施依据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基层法律服务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所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并由地级司法行政机关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的罚款,但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三万元:

实施对象
基层法律服务所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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