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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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902004
项目名称
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财政局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采购办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六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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