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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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902007
项目名称
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财政局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采购办
实施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 第18号2004年8月11日公布,自2004年9月11日起施行)第七十三条 招标采购单位违反有关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或者伪造、变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的,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招标采购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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