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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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执法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731410302G-XK-002-0000
项目名称
临时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审批
实施主体
综合执法局
承办机构
实施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992年6月28日国务院令第101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因建设等特殊需要,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临时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必须征得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实施对象
单位、个人
办理时限
7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河北省建设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关于转发<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城[1993]6号);
备注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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