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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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0902030
项目名称
金融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供财务信息,拒绝、阻扰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财政局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金融科
实施依据

 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金融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财金〔2010〕56号)第三十三条 地方金融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地方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金融企业及其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一)不按照规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显与国家法律、法规和统一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相抵触,且不按财政部门要求修改的;(三)不按照规定提供财务信息的;(四)拒绝、阻扰依法实施财务监督的。

实施对象
金融企业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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