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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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041
项目名称
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计量不合格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
实施依据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公布)

第十八条 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经检验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可处检验批货值金额3倍以下,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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