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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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050
项目名称
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计量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
实施依据

《计量违法行为处罚细则》(1990年8月25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4号公布)

第八条 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经检查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责令其停止使用,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原考核条件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其证书。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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