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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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153
项目名称
对汽车产品修理者违反规定开展修理活动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质量管理科、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
实施依据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2012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50号公布)

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或第十六条规定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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