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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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186
项目名称
对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的设备,或安装、修理、改造质量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依据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公布)

第六条第二款 安装不符合安全质量的设备,或安装、修理、改造质量不符合安全质量要求,致使设备不能投入使用的,处安装、修理、改造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应许可证。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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