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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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190
项目名称
对起重机械制造单位没有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依据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2006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公布)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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