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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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198
项目名称
对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0年11月2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公布)

第三十二条 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处1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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