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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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302224
项目名称
对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处罚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标准化所、产品质量监督稽查科
实施依据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2005年5月30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6号公布)

第三十六条 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备案或者伪造的商品条码的,责令其改正,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

实施对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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