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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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0910005
项目名称
国有资产管理
实施主体
财政局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
实施依据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2006年5月30日公布)第八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综合管理。(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根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六)对本级行政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七)向本级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报告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2006年5月30日公布)第六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负责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对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实施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制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研究制定本级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评估监管、资产清查和统计报告等基础管理工作;(四)推进本级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实现国有资产的市场化、社会化,加强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五)负责本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六)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动态管理;(七)研究建立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性、完整性和使用有效性的评价方法、评价标准和评价机制,对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实行绩效管理;(八)监督、指导本级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实施对象
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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