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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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309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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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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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质监局 |
承办机构 |
标准化科 |
实施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国务院令第53号公布)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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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各行业及标准归口管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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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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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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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