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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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3309001
项目名称
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标准化科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1990年4月6日国务院令第53号公布)

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市、县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各自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标准实施的监督。

实施对象
各行业及标准归口管理部门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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