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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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其他行政权力
项目编码
0910008
项目名称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登记
实施主体
财政局
承办机构
市财政局采购办
实施依据

《财政部 监察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3〕119号)第四条 评审专家资格由财政部门管理,采取公开征集、推荐与自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自身管理的专家进行初审,并作为评审专家候选人报财政部门审核登记。第十一条 凡经财政部门审核登记的专家,即获得评审专家资格。财政部门可以根据管理需要,颁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聘书》。

实施对象
全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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