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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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3309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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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施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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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质监局 |
承办机构 |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
实施依据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公布) 第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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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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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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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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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