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技术监督局
您所在的位置:首 页 > 质监局
质监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监督
项目编码
3309019
项目名称
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实施监督
实施主体
质监局
承办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实施依据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011年5月3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公布)

第七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备、师资、监考人员以及健全的考试管理制度等必备条件和能力,经发证部门批准,方可承担考试工作。

发证部门应当对考试机构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实施对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
办理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质监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