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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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0705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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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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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民政局 |
承办机构 |
安置科 |
实施依据 |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廊政(2013)50号,《廊坊市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自谋职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廊民(2013)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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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城乡退役士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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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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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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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