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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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给付
项目编码
0705003
项目名称
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给付
实施主体
民政局
承办机构
安置科
实施依据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廊坊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实施意见》廊政(2013)50号,《廊坊市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及自谋职业发放管理暂行办法》廊民(2013)115号

实施对象
城乡退役士兵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民政局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