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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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02043
项目名称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属于本法规定禁止生产、销售的产品而为其提供运输、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或者为以假充真的产品提供制假生产技术的处罚
实施主体
工商局
承办机构
消保科、经检分局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全国人大,1993年2月22日公布,2009年8月27日修订)第六十一条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结,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延期仍不能办结的,集体讨论决定延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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