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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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02067
项目名称
违反《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处罚 
实施主体
工商局
承办机构
市场科、经检分局
实施依据

《人民币管理条例》(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公布,2014年7月9日修订)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实施对象
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办理时限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结,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延期仍不能办结的,集体讨论决定延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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