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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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3202097
项目名称
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处罚
实施主体
工商局
承办机构
企监科、经检分局
实施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二十二条 

实施对象
企业、社会组织或公民
办理时限
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办结,经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案情特别复杂,延期仍不能办结的,集体讨论决定延期。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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