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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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008-0000
项目名称
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社会事务科
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1996年8月29日主席令八届第73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四条:设立养老机构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登记。

实施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成立的组织
办理时限
20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