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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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MB118901X3-XK-02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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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开采矿产资源划定矿区范围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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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国土资源科 |
实施依据 |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1998年2月12日国务院令第241号,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四条:采矿权申请人在提出采矿权申请前,应当根据经批准的地质勘查储量报告,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划定矿区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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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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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1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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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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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根据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通知》(冀办传〔2018〕25号文件要求,该项许可调整至省级审批,市级不再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