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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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许可
项目编码
11131000MB118901X3-XK-024-0000
项目名称
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验收
实施主体
审批局
承办机构
国土资源科
实施依据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11月24日国务院令第394号)第三十八条:政府投资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其他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后,由责任单位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参加。

实施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备注
廊坊市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汇总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