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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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MB118901X3-XK-03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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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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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规划建设科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一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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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建设单位、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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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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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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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