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类别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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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码 |
11131000MB118901X3-XK-06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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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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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主体 |
审批局 |
承办机构 |
农林水务科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1988年1月21日主席令第六十一号,2016年7月2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五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土地或者承包土地上投资兴建水工程设施的,按照谁投资建设谁管理和谁受益的原则,对水工程设施及其蓄水进行管理和合理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水库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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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对象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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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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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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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