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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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 行政权力清单
行政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项目编码
1002029
项目名称
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实施主体
人社局
承办机构
廊坊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
实施依据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2009年11月28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对用人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实施对象
用人单位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标准
备注
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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